【公示】电影学院关于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公示

作者: 时间:2024-06-18 点击数:


电影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的评定工作以诚信为宗旨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特成立电影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小组,评审结果按照《长春光华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 文件要求,结合毕业论文成绩优秀、获得校级奖学金次数、学习成绩等方面对申报学生进行综合考量,现将最终评定名单公示如下,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到学校进行评审,在公示期内,学生个人或集体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,可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诉,公示期从即日起至2024620日。具体评选结果如下: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序号

学院

专业

班级

学号(9位)

姓名













1

电影学院

播音与主持艺术

播音20401

052040109

孟闯













2

电影学院

播音与主持艺术

播音20401

052040120

张登科













3

电影学院

广播电视编导

编导20403

052040325

赵泾竹













4

电影学院

广播电视编导

编导20404

052040425

刘如颜













5

电影学院

广播电视编导

编导20405

052040525

孙天伊













6

电影学院

影视摄影与制作

影制20406

052040601

张震东













7

电影学院

影视摄影与制作(特效)

特效20410

052041015

陈可













8

电影学院

影视摄影与制作(特效)

特效20410

052040536

姜锋柯













9

电影学院

表演

表演20411

052041103

曲功赫













合计

9人

 

申诉电话:13756069150

申诉邮箱:498140878@qq.com

电影学院

2024618